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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不回兴云庄去?
沈百终道,不回。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,等她急的时候,就会露出破绽来。
这道理很好懂。
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,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,他不在的时候,反而觉得害怕。
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。
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,甚至可以把人逼疯。
陆小凤道,那就让她等吧。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。
那个布包?
嗯。
沈百终笑了,道,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,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,现在怎么不知道了?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?
陆小凤道,我是个混蛋,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。
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。
一出了巷子口,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,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,哪里有好吃的,哪里有好玩的,还得靠陆小凤决定。
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。
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。
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,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,他们做出来的饭菜,才是正宗的饭菜。
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,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。
这里又脏又乱,声音不仅大,而且嘈杂。
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,却也不普通,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,但即使是这样,你看他明亮的眼睛,英俊的面容,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,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。
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,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,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,却是普通的。
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,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。
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,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。
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,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,袖口的刺绣,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,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,既轻便又好看,适合江湖人的动作,也有朝廷的风度。
即使是龙袍的针脚,也不可能再好了。
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,也是这么做出来的。
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,绝没有别的颜色,一根线也没有。
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,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。
所以沈百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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